各会员单位、认证机构、咨询机构:
注册认证人员转换执业机构规则的实施,有利保障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。随着认证机构审批制度改革,机构数量快速增长,短期内注册人员需求加大。中国认证认可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陆续收到部分机构及认证人员反馈,希望放开对注册人员转会周期的限制,主要涉及《注册认证人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》(下文简称《规定》)第十五条“受理条件”和第十六条“不予受理”的关联条款,尤其是第十六条“不受理在过去12个月内转换过执业机构的注册认证人员的转换申请”。
为了更好服务行业发展需求,协会现以调查问卷形式征集《规定》调整意见(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)。

调查问卷须实名反馈,否则视为无效;问卷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。
来源:中国认证认可协会